零壹网络安全社团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【名称与性质】
本社团全称为信息工程学院零壹网络安全社团(以下简称“本社团”),是由信息工程学院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、非营利性的学术性学生组织。
第二条【宗旨】
本社团宗旨为“普及网络安全知识、提升成员安全实战能力,营造技术分享与创新的校园氛围”。
第三条【守则】
本社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四条【活动形式】
本社团的业务范围包括:
(一)组织参加市、省、国家级竞赛;
(二)举办主题讲座、经验分享会;
(三)其他符合本社团宗旨的相关活动。
第三章 会员
第五条【会员资格】
凡承认本章程的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在校学生,提交入会申请并经社团理事会批准,即可成为本社团会员。
第六条【会员权利】
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本社团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的权利;
(三)获得本社团服务和优先受益的权利;
(四)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由、退会自由。
第七条【会员义务】
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遵守社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;
(二)执行本社团决议,维护本社团合法权益和声誉;
(三)积极参与社团活动,完成交办的任务。
第八条【退会】
毕业生自动退会、长期不参与社团活动及履行会员义务的视为退会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的社团享有强制除名的权力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产生办法
第九条【最高权力机构】
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,其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;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决定社团终止事宜;
(五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条【全体会员大会会议规则】
全体会员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涉及修改章程、罢免负责人等重大事项,按本章程具体规则执行。
第十一条【执行机构】
理事会是全体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,对全体会员大会负责;
理事会下设事务部和技术部负责执行具体事宜。
第十二条【负责人】
本社团负责人为社长和两位副社长,社长、副社长任期一年,原则上由大二学生担任,社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
(二)检查全体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
第十三条【经费来源】
会费、捐赠、学校资助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。
第十四条【经费管理】
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经费收支情况由财务负责人负责记录,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,接受监督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十五条【修改动议】
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或1/5及以上会员联名提出动议。
第十六条【表决通过】
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全体会员大会,且以2/3及以上会员通过。
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第十七条【终止动议】
社团终止需要由理事会或3/5及以上会员联名提出动议。
第十八条【终止表决】
终止动议须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,2/3及以上会员通过方为有效。
第十九条【财产处理】
捐赠给同类学生组织,上交学校主管部门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条【解释权】
归属本社团理事会。
第二十一条【生效日期】
本章程经2025年11月x日全体大会表决通过,自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零壹网络安全社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