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【制定目的】
为规范零壹网络安全社团(以下简称“本社团”)的终止活动,明确终止后的财产处理原则,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,依据社团章程,特制定本程序。
第二条【终止原则】
社团的终止及后续财产处理,应遵循合法、公开、公平的原则,并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及全体会员的监督。
第二章 终止动议与表决
第三条【终止条件】
本社团因完成宗旨、自行解散或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,由理事会或五分之三及以上会员联名提出终止动议。
第四条【终止表决】
终止动议须提交全体会员大会表决,须经出席大会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,方为有效。
第三章 清算
第五条【清算组】
社团终止动议通过后,应成立清算组。清算组由理事会成员及会员代表组成,负责处理终止后的各项事宜。
第六条【清算职责】
清算组在业务指导单位监督下,负责清理社团资产、债权债务,处理未完结的业务,并编制清算报告。
第四章 财产处理
第七条【处理原则】
清算后的剩余财产,在业务指导单位的监督下,按照以下原则处理:
(一)捐赠给与本社团性质、宗旨相同或相似的学生社团;
(二)上缴学校主管部门。
第八条【禁止分配】
社团财产不得在会员中进行分配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九条【程序解释】
本程序由零壹网络安全社团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【施行日期】
本程序经全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。
零壹网络安全社团理事会